子不语

《子不语》,又名《新齐谐》,二十四卷,续编十卷,是清代著名文人袁枚编撰的文言短篇小说集。书名取自《论语·述而》“子不语怪、力、乱、神”,表明专记鬼神怪异之事。作者好奇放达,在文史考辨之余,“广采游心骇耳之事,妄言妄听,记而存之”,虽自署为“戏编”,称之为“自娱”,实际上凝聚了毕生的精力。此书内容博杂,文笔流畅,借奇闻异事针砭世态人情,揭露官场黑暗,批驳程朱理学的荒谬,提倡尊重人性,具有民主性进步色彩;书中一些反对迷信的篇目,在志怪小说中尤为可贵。
鬼妒二则

常德张太守之女,许周氏子,年十七,以瘵疾亡。周别聘王氏女,年亦十七。甫缔姻,尚无婚期,王女忽中恶,以手批颊曰:“我张四小姐也。汝何人,敢夺我郎君?”周氏子闻之,告太守。太守夫人治家素严,闻之大怒,悬亡女画像骂曰:“汝与周郎连姻,尚未成亲,汝死,周郎再娶,亦礼之常,何以往害王家女?无耻若是!”骂毕,折桃枝击之。未数下,门外周郎奔来求饶,问何故,曰:“王女口称张四小姐,呼痛去矣,并求替他母亲说情,故婿特来。”王氏女竟愈。

杭州马坡巷谢叟,卖鱼为业。生二女,俱有姿。有武生李某见而悦焉。李貌亦美,先有表妹王氏慕之,托人说婚,李却王氏,就婚于谢。王氏以瘵亡。谢嫁未逾月,忽披发佯狂,口称:“我王氏也。汝一个卖鱼婆,何得夺我秀才?”取几上剪刀,自刺其心,曰:“取汝蜜罗柑。”谢叟夫妻往秀才家烧纸钱作斋醮跪求,卒不能救。问:“蜜罗柑何物?”曰:“你女儿之心肝也。”未几,女竟死。秀才又来求聘其妹,谢叟有戒心,不许,妹悦其貌,曰:“我不畏鬼,如其来,我将挥刀杀之,为姊报仇。”谢不得已,仍嫁与之。婚后,鬼竟寂然。为秀才生一子而寡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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